日前,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明确异地参保人员来京就医,通过“双通道”管理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以下简称“国谈药”)可享受医保报销。
通知对报销流程作出明确指导。异地参保人员在北京市试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需前往“双通道”零售药店购买国谈药时,由试点医疗机构开具处方,并将处方信息流转到“双通道”零售药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垫付,再由参保地医保部门按当地有关规定进行报销。
异地参保人员在北京市试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需前往“双通道”零售药店购买国谈药时,由试点医疗机构开具处方,并将医嘱信息流转到“双通道”零售药店。相关费用由参保人员垫付或试点医疗机构垫付,计入当次住院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有关规定进行结算。
来源:北京市医保局、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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