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北芪口服液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
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于2025年3月20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禁 忌]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当去医院就诊。
5.孕妇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来源: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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