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我省药品生产环节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原则上,自2025年7月1日起,对各级销售包装单元赋码,并做好各级销售包装单元药品追溯码之间的关联,保证药品追溯码的准确性、唯一性,于药品正式商业上市时实现赋码销售。
《通知》罗列出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制度。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建立药品信息化追溯管理制度,明确追溯系统日常使用管理流程、规范及相关要求,将药品追溯工作纳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实行有效管理。
(二)实施药品赋码追溯管理。企业应根据《药品追溯码编码要求》,对各级销售包装单元赋码,并做好各级销售包装单元药品追溯码之间的关联,于药品正式商业上市时实现赋码销售。
(三)督促下游企业开展追溯。企业要采取合同约定等方式督促一级下游经营企业或使用单位配合做好下游追溯数据的录入上传,组织开展对一级下游企业追溯工作的延伸审计,确保追溯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此外,《通知》还提出,及时维护追溯系统中涉及药品的相关信息,确保追溯系统良性运行。质量受权人应当对放行产品进行查验,确保产品各级销售单元均按规定赋码并做好信息关联和信息采集,及时向追溯系统上传信息。
相关处室和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企业的行政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追溯责任,将追溯管理制度建立、各级销售包装单元赋码、信息上传等落实纳入许可检查、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并在检查报告专章描述,推动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有效落实,确保全面完成药品追溯赋码工作。
来源:江西省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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