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决定党和国家事业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坚持自上而下、以上率下,解决了新形势下作风建设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八项规定一子落地,作风建设满盘皆活,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我们党以作风建设新气象赢得了人民群众信任拥护。习近平同志围绕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分9个专题,共计299段论述,摘自习近平同志2012年11月至2025年2月期间的报告、讲话、指示、序言等130多篇重要文献。其中部分论述是第一次公开发表。
九、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决不允许出现底下问题成串、为官麻木不仁的现象!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更不能明哲保身。自己做了好人,但把党和人民事业放到什么位置上了?如果一个地方腐败问题严重,有关责任人装糊涂、当好人,那就不是党和人民需要的好人!你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好人,在党和人民面前就当不成好人,二者不可兼得。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要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把制度“笼子”扎紧,确保形成的制度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20日),《党建研究》2014年第2期
来源:《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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