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集采政策覆盖面深入推进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 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工作的通知》,决定进一步扩大集采政策覆盖面,鼓励并引导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加集采,并配备一定数量集采药品。
《通知》明确,参加集采的零售药店要明确标识集采药品,鼓励设置集采药品销售专柜或专区集中展示。实际配备集采药品品种数达到要求(零售药店达到50种、民营综合型三级医院达到80种、其他民营医院达到50种)、设置集采药品专区专柜、规范执行价格政策、按要求扫描药品追溯码的零售药店或民营医院,授予“集采便民药店”或“集采便民民营医院”等标识牌。
各级医保部门要积极协调中选企业履行保供承诺,引导医药机构合理下单备货,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用药可及性。加强农村和偏远地区的药品配送调度,鼓励参与集采的连锁药店加强网点布局,协调生产企业扩大配送企业范围,提高配送效率,确保中选药品稳定供应。对配送率低的“三进”集采药品,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企业采取提醒、告诫、函询、约谈等方式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除重庆市“三进”集采药品清单。
区县医保部门要持续加强医保定点机构绩效管理,探索将基层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参加集采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并将执行情况作为重要指标。
为进一步拓展“三进”集采药品覆盖面,降低人民群众就医负担,提升基层用药可及性,在重庆市已公布的集采落地执行文件中选药品范围内,动态调整“三进”集采药品清单。于2025年7月23—30日,统一开放集采药品“三进”的申请窗口,相关药品中选企业可自行申请加入“三进”集采药品清单,进入药品清单的企业要按要求切实做好药品供应保障。
来源:重庆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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