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深层次改革 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全面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深层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文件中提到,推进药品流通一体化改革:
支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批发企业通过委托储运、多仓协同、异地设库等方式综合利用仓储资源,发展医药现代物流。
支持自贸试验区开展工商贸一体化的集团型制药企业仓储资源共享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集团内负责生产、研发、经营等子公司综合利用仓库资源。
优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吸收合并单体药店许可流程,增加药品经营许可、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变更便利性,提高零售连锁率。
加大医保支付支持力度:
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将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药品按程序纳入“双通道”管理。
支持符合条件的使用创新药和医疗器械的病例纳入特例单议。推进医保数据赋能应用,推动实现普惠型商业医疗保险快速理赔。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为近亲属购买符合条件的普惠型商业医疗保险产品。
加强中药标准规范建设:
优化省级中药标准制修订流程。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
制定江苏省中药饮片临方炮制备案工作程序,推动具有临床特殊需要的中药饮片炮制技术获得临方炮制备案、纳入炮制规范。
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促进中药新药申报转化:
支持创建区域中药制剂中心,支持临床急需、新药研发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省内调剂。
推进省中药融合创新中心建设,开展“苏药名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遴选,支持名老中医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
支持中成药品种二次开发,对符合申请保护条件的中药品种免于现场核查。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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