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加强医药集中采购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聚焦医药集中采购领域知识产权痛点问题,建立“承诺-核查-处置”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截至2025年7月,江苏生物医药集群发明专利拥有量4.62万件,位居全国第一。
根据《通知》,企业在参加江苏省集中带量采购或者申请产品在江苏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进行阳光挂网交易时,须自主承诺相关产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企业对相关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应当承诺但未承诺或者提交不实承诺等弄虚作假的,暂停挂网或中选资格,情节严重的,撤销该产品挂网或中选资格,同时按江苏省阳光采购信用记分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记分和处置。
对正在申请挂网的相关药品,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公示异议期内提出专利侵权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已作出行政裁决或者人民法院已有生效判决的,省医疗保障局根据裁决书或者判决书作出挂网或不予挂网决定;未有行政裁决或者生效判决的,省医疗保障局可商请省知识产权局,研讨处理专利侵权异议,限期出具咨询意见,并及时反馈申报企业和异议提出人。
对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已作出行政裁决或人民法院已有生效判决认定侵权的涉案产品,省医疗保障局及时采取暂停或撤销挂网、取消中选资格等措施制止专利侵权行为。
如相应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宣告无效后进入后续司法程序的,相关产品申报企业提出涉案产品恢复挂网、恢复中选资格申请的,省医疗保障局可以商请省知识产权局提供参考意见。
来源: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版权声明
本公众号原创及转载文章、图片、视频等(包括),版权归原作/译者所有,如您对文章、图片、视频有权利要求,可留言或通过邮箱、电话与中国医药物资协会信息宣传部联系,我们将及时回复。原创文章除特别声明外,欢迎非商业转载,敬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