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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条措施!贵州出台政策 推进基层医疗
2025-10-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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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省乡村医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发展的政策措施》,旨在提升乡村医生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政策措施》围绕严格准入退出、强化岗位培训、下沉力量带动等十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在准入退出机制方面,新招聘的乡村医生原则上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不满足条件的需为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或经培训达相应水平,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注册。县级每2年对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将注销执业注册。同时,加快推进村卫生员分流转岗,计划到2025年基本完成。

岗位培训方面,将加强经费和师资保障,实现乡村医生队伍培训全覆盖。新进乡村医生需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参加1个月岗前培训,每年参加至少60课时线上培训,部分人员到县级及以上机构脱产进修1个月,每3年线下轮训1遍以上。目标到2026年,乡村医生可初步诊治30种以上常见病、多发病,80% 以上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为带动乡村医疗服务水平提升,贵州将充分发挥医联体作用,通过人员派驻、巡诊等方式下沉支援村卫生室。2025年,所有行政村卫生室将纳入医联体辐射范围,2026、2027年,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比例分别达到50%、75% 以上。

在人才引进上,将逐年扩大农村本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计划,深入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采取简化程序招聘,并建立 “编制周转池” 制度,加大招聘力度。力争到2027年,乡村医生队伍学历、年龄等结构优于全国平均水平,执业(助理)医师占比超过西部平均水平。

此外,《政策措施》还提出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建立职业激励机制,将其纳入乡镇卫生院职称评审。优化村卫生室网络布局,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力争2027年农村居民15分钟可达最近医疗服务点。同时,增强服务功能,保障乡村医生收入待遇,建立劳动关系和加强养老保障等。到2025年,行政村卫生室在岗乡村医生月均收入不低于3000元,2026年基本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贵州省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和 “强双基” 重点任务,各级各部门将密切协同,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人民日报贵州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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