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药监局、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贯彻落实<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意见》,促进中药材规范化生产,提升中药源头质量控制,推动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
《意见》明确,以黄芪、党参、连翘、远志、柴胡、黄芩、酸枣仁、苦参、山楂、桃仁等为重点品种,着重打造恒山、太行山、太岳山、吕梁山、晋南边山丘陵区5大中药材生产区,培育一批中药材种植、初加工示范企业,推进中药材区域化、良种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
支持黄芪、党参、连翘、远志、柴胡、黄芩等道地大宗中药材品种的资源利用、育种创新,加快新品种选育和认定。提升中药材种子种苗扩繁生产能力,引导中药企业自主或与中药材专业合作社、科研单位等联合开展中药材优良品种选育,培育一批专业化中药材种子种苗生产经营实体。
实施“六统一”管理,即统一规划生产基地,统一供应种子种苗或其他繁殖材料,统一肥料、农药或者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管理措施,统一种植或者养殖技术规程,统一采收与产地加工技术规程,统一包装与贮存技术规程,建立有效的中药材GAP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关键环节得到严格管控、监督和记录。
同时,《意见》提出,实施“晋药”品牌战略,加大对品牌创建、产品营销、招商引资、技术创新等的支持力度,打造一批品质好、叫得响、占有率高的知名品牌,提升山西省“晋药”影响力。充分利用山西省“医药创新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等创新平台,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医药创新成果转化,鼓励中药生产企业在车间生产线改造建设中打造“数智中药”典型应用场景。
来源:山西省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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