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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执行!事关医保报销,河北省医保局最新通知
2024-07-292

近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特例单议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通知》明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病例,可申报特例单议

(一)住院天数超过上年度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该病组(DRG)/该病种(DIP)平均住院天数5倍(含)的(各统筹区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倍数);

(二)住院总费用超过上年度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该病组(DRG)/该病种(DIP)次均住院费用5倍(含)的(各统筹区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倍数);

(三)监护病房床位使用天数超过该病例住院床位使用总天数60%(含)的;

(四)需转科或多学科联合诊疗的疑难复杂病例;

(五)因运用创新医疗技术和创新药品导致费用较高的。





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应当充分调动专家参与特例单议工作的积极性,可视专家工作量和完成度对其所在定点医疗机构在绩效考核时给予适当加分奖励。省医保局将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建立特例单议审核专家费用补偿机制。

同时,《通知》强调应当强化基金安全意识,加大对高靠分组、低标入院、分解住院、转嫁费用、服务不足等行为的监管力度,对各审核阶段发现的欺诈骗保、套保和挪用贪占医保基金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来源:河北省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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