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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零一体化,国家药监局发文
2026-01-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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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提升医药流通新业态监管质效。

近期,各地结合实际相继推出政策文件并推动实施,批零一体化、多仓协同等经营模式已从概念逐步转化为实际,药品流通行业进入集约化、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内蒙古:发放首张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一体化药品经营许可证

内蒙古首张符合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一体化经营新规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成功发放。前期,内蒙古药监局已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一体化”经营的通告》,明确一体化经营企业可实现“一个经营主体、一套人员配置、一张经营许可证”,此次首张一体化许可证的发放,标志着内蒙古优化医药流通格局、激发市场活力的药品批零一体化经营改革进入实质性落地阶段。

江西:出台13条措施全面促进药品零售连锁产业高质量发展

江西省药监局、省医保局联合印发《优化审批流程促进药品零售连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支持企业整合、简化审批流程、鼓励委托储存配送等13条政策措施,力促药品零售连锁产业高质量发展。文件的出台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有利于强化零售药店健康促进、营养保健等功能,助推江西省医药生物产业和大健康管理等新型服务业态发展;有利于保障药品质量,方便群众就近购买药品或享用其它延伸服务,更好满足人民健康需求。

湖南:推出新规鼓励开展药品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

湖南省药监局正式发布《关于开展药品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工作的通知》,明确鼓励符合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开展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推动药品流通行业向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此项政策的实施,标志着湖南省在优化药品流通体系、激发市场活力方面迈出关键一步,将为湖南省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山西:强化药品流通政策支持 鼓励多种经营模式

山西省药监局强化药品流通政策支持,鼓励开展委托储存配送、多仓协同、批零一体化经营等多种经营模式,激发市场活力。截至目前,通过新开办、仓储改造升级等方式,山西省已有122家药品批发企业达到现代物流要求(含委托第三方医药物流储运的32家),药品批发企业现代物流覆盖率为39.22%。其中开展药品委托储运服务的企业13家,2个集团化企业建立异地分仓14个,开展批发和零售连锁一体化经营企业6个。


来源:中国药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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