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出台《药师法》
构建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关于尽快出台<药师法>的议案》
案由:
“十五五”规划建议,加快建设健康中国,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药师作为药学服务的重要专业力量,是健康中国的重要参与者。然而,当前我国药师法律保障制度不健全,《药师法》立法滞后,深刻影响药师群体权利的保障和药学服务水平的提高,药师配置及作用的发挥也有待通过药师立法进一步引导和加强。
案据:
现有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实践已为药师立法提供了充分的基础;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对药(剂)师的管理也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美、英、澳大利亚、新加坡、日、中国台湾);《药师法》已经多轮研究论证,出台时
机已然成熟。
对此,谢子龙建议:
按照国际惯例结合中国实际,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衔接配套,尽快出台《药师法》。从构建中国药师管理体系、理顺药师管理体制、强化并规范药师的培训考核与继续教育、明确药师实施药学服务的标准、明确药师合理处方权,引导我国药学教育体制的调整、引导“互联网+药事服务”模式良性发展等方面进行规范,明确其法律地位和职责,切实保障药学服务质量,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构建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满足消费者综合性健康服务需求
《关于调整药品陈列“四分开”相关要求,允许开展关联陈列试点的建议》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全周期健康管理的需求日益增长,零售药店也逐渐演变为综合性健康服务平台。然而,当前药店药品陈列“四分开”原则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这种刚性的陈列分隔与顾客“按病症或健康需求选购”的真实消费习惯不匹配,降低了购药便利性;而发达国家经验表明,在严格管控高风险药品前提下,关联陈列是成熟且风险可控的通行做法,且能够为顾客提供更优选择与更好疗效,有效减少药物依赖与滥用。
对此,谢子龙建议:
与时俱进推动药品陈列管理的科学化革新,结合国际经验及国内实际情况,建议国家药监局允许各省市在依法依规前提下自愿开展试点:
1、允许非处方药与非药商品自由组合陈列;
2、允许外用非处方药和内服非处方药自由组合陈列;
3、处方药、专管药品、中药饮片、拆零药品与其他药品分开专区陈列。
通过实施精准的风险分级与科学的关联陈列,提升居民健康消费的便利性与体验感,释放药店的健康服务潜能,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加强国家影像战略支撑
服务文化强国建设
《关于以文化强国建设为引领,加强国家影像战略支撑的建议》
影像是视觉传播的重要载体,是讲好中国故事的重要支撑。当前全民影像与全媒体传播深度融合,影像战略价值日益凸显,但服务文化强国的顶层设计与落地体系尚有不足,影像专业行业生态持续萎缩、学科建设缺乏国家统筹、影像教育与时代需求脱节、政产学研融合机制不健全,难以满足国家战略需求。
对此,谢子龙建议:
1、将“摄影与影像学”设立为独立一级学科,系统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筑牢人才根基;
2、健全政产学研用协同机制,搭建国家影像实践应用平台,形成影像传播合力、强化成果转化;
3、强化政策资金保障,支持影像公益活动与文化出海,全面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与国际影响力。
来源:老百姓大药房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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