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4月1日发布《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2026—2028年)的通知》,拟利用3年时间(2026—2028年),在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年推进。
到2026年底,先覆盖全国中心乡镇卫生院(含县域次中心)和实际开放30张以上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常态化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到2027年底,范围扩展至其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到2028年底,范围扩展至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全国基本建立基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体系。
此次行动的重点实施范围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地区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单位,重点覆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逐步延伸至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城市地区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实行“以市带区,区社一体”模式的,以“区社一体”整体纳入实施范围,并逐步延伸至社区卫生服务站。
此次行动聚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对管理制度、人员培训以及关键诊疗环节等内容提出了9项工作任务。
加强医师、药师、护士、医技人员以及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开展全员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培训,以临床诊疗指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药品临床应用指南等为重点,对全体医务人员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及考核,不断提升医务人员业务能力。
规范医师和乡村医生处方行为,按照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合理用药原则开具处方。保障“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用药安全,规范慢性病患者长期处方开具标准。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管理。完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发挥医联体药师在处方审核、处方点评等合理用药管理方面的作用,强化合理用药教育与培训,定期核查用药合理性,对不合理用药行为及时进行干预。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
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控制,规范为重点人群提供上门评估、随访、健康指导及家庭病床等服务行为,持续提升签约服务规范性与服务质量。
来源:国家卫健委、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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