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省级中药标准制修订,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人用经验收集,适时开展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提升行动,联合开展苏药名方制剂遴选,推动名老中医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
推进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指导各地做好触发式追溯监管系统推送线索、有关部门移交线索等的核查处置工作,加快推进经营使用环节药品追溯管理,依法严厉查处购销“回流药”、假劣药械、标签信息不全的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江苏省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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