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雷介绍,在加强药品价格监管方面,构建了“全链条价格监管体系”,覆盖原料药流通、成品药生产销售、医疗机构和药店购销等各个环节。在原料药流通、成品药生产销售环节,针对串通操纵市场价格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跨省域、跨生产销售环节操纵药品价格案件。在药品购销环节,将公立医疗机构违反“药品零加成”和“中药饮片限定加价率”政策行为,纳入市场监管领域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违规加价行为的查处力度。在零售药店和网上药房药品销售环节,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重点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通过以上价格监管措施,有力维护了药品市场价格秩序,保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在加强药品反垄断执法方面,将打击药品领域垄断行为始终作为重中之重,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紧盯短缺药、急抢救药、常用药等关系人民群众用药权益的关键药品,发现线索及时调查、迅速立案、从快查处。坚持严处重罚,坚决从严从重查处药品领域垄断案件,对药品垄断行为实现“企业+组织者+责任人”的三重惩戒。坚持制度约束,印发施行《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明确垄断行为的认定规则,强化医药行业反垄断合规指导。
来源:上游新闻、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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