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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用新版!省药监局发布通告
2026-04-1711
近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启用新版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调整许可证相关事项的通告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启用国家药监局新版《药品生产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样式。新版许可证正、副本登载二维码,展示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车间和生产线、委托/受托生产、变更记录等信息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结合企业的许可证核发、变更、换发等业务申请,发放新版许可证。申请并完成生产许可变更的许可证原有效期不变,申请并完成生产许可核发或换发的许可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计算;通告发布之前已发放且未发生变更的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同时,《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委托或受托情况”不再标示“委托有效期”,页面增加“状态”栏,针对2026年1月6日前终止委受托生产关系但未办理核减委受托生产许可的情形,在“状态”栏注明“已失效”。许可证委受托生产关系显示“已失效”的企业请于6个月内向省药品监管局申请注销或者核减相应委托、受托生产范围。



来源:广东省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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