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中药全程质量追溯管理体系建设,以数字化赋能中药质量保障能力提升,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日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会同省经信厅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浙江省中医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了《浙江省中药全链条追溯体系管理办法(试行)》,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制定完善生产、流通和使用的中药材及中药饮片产品目录。
制定完善道地药材产区、中药基原编码、中药饮片编码等基础数据库建设。
分阶段推进中药全链条追溯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标准体系。
完善中药全链条追溯体系部门间协同工作机制。
依托中药全链条追溯服务平台实现部门间数据流通和共享。
建立省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加大产业扶持力度。
加强中药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建立诚信评价机制。
逐步推动各类中药相关企事业单位实施质量追溯建设,并优先纳入项目和资金支持范围。
构建《浙江省中药饮片质控评价体系(试行)》,鼓励浙江省内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可全链条追溯的优质中药饮片。
推动中药质量追溯科技、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探索具有浙江特色的中药产业数据要素价值释放路径,实现中药产业高质量、多样化、可持续发展。
对纳入追溯范围的主体单位进行实名注册登记,建立信用信誉机制,面向相关单位、社会和公众提供中药材及饮片产品质量溯源信息查询,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负责采集种子种苗生产、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生产、中药饮片流通(主要指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到医疗机构的流通)、中药饮片使用(主要指中药饮片在医疗机构的临床使用)、中药代煎各环节数据信息。
从监管和质量评价角度形成中药饮片全链条追溯码和质量评价体系,保障中药质量。
《管理办法》还明确,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平台的追溯数据质量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及时反馈。在日常管理、核查过程中,如发现有追溯数据不真实的情况,及时在平台系统中进行公告并形成不良记录。
中药饮片质控评价体系由药品基本信息、药材道地性、中药材生产优质追溯、中药材生产可追溯、饮片生产可追溯、饮片等级6个评价维度组成,将饮片质控分为AAA级、AA级、A级三个等级。
来源: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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