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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两种网红药品 药监局发文规范购销渠道
2026-05-09136
日前,江西省药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等药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的通知》,指出,近期,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等药品因在降糖及体重管理方面的临床效果受到广泛关注。
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通知》明确,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及使用单位必须严格审核供货方资质,确保从合法渠道购进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等药品。严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严禁设置“账外账”“库外库”。
零售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凭执业医师开具的真实、有效处方销售该类药品,严禁不凭处方销售、不审核处方销售、超处方范围销售以及“先销售后补方”等违规行为。

同时要求,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对包括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在内的高风险注射剂、处方药进行常态化巡查。严禁未取得药品零售资质通过网络销售该类药品;严禁违规通过网络零售国家明令禁止网售的特定剂型或类别的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等药品。

针对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等药品对温度敏感的情况,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冷链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确保仓库、冷藏车、温度监测监控设备等关键设施设备符合要求,真实、完整记录储存运输环节信息,坚决杜绝脱离冷链导致的药品质量风险。

药监局明确将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等药品作为日常检查的重点品种。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渠道购进、无证经营、违规网售、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来源:江西省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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