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绩观问题。习近平同志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更加坚决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不断开创中国式现代化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论述摘编》分7个专题,共计253段论述,摘自习近平同志2012年11月至2026年1月期间的报告、讲话、回信、指示、批示等150多篇重要文献。其中部分论述是第一次公开发表。
六、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用好考核指挥棒
有人说,现在管得这样紧,就不要作为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求无过,得过且过。这方面,考核工作要跟上。我反复强调要有担当精神,各方面都要有一批勇于担当、有本事能办成事的人,能者上,庸者下。不能要官的时候真敢要、大胆要、拍着桌子要,而办事的时候推诿扯皮、上推下卸。
——《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2014年5月9日)
近一个时间以来,为官不为现象受到各方面批评,各级党委采取了治理措施,情况有一些好转,还需要进一步做工作。要科学定岗定责,合理分配任务,加强绩效考核,引导干部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防止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要鼓励探索创新,宽容探索创新中的失误,满腔热情帮助干部成长,促使干部解放思想、敢于负责、敢于担当。要加大治庸治懒力度,严肃查处为官不为的典型人和事,进一步弘扬正气,狠刹歪风邪气。
——《从严治党必须从严管理干部》(2014年12月14日)
对一些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属于能力不足的,就要加强培训,加强实践锻炼,加强总结提高;属于担当精神缺乏的,就要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属于不作为的,就要严肃批评教育,认真执纪问责。要从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入手,使每个岗位都职责和分工清晰、每项工作都程序和目标清晰、每项奖惩都认定和执行清晰,促使广大干部勤奋敬业、勇于担当、甘于奉献。
——在浙江调研时的讲话(2015年5月25日-27日),《人民日报》2015年5月28日
来源:《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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