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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采降价后 药店高价购入的“库存药品”该如何处理?专家解读
2026-06-0115

2026年,第十一批国家药品集采落地后,多款高价药大幅降价。

集采降价后 如何处理药店此前的高价库存?

同款集采药品价格悬殊,流通环节的尾货在进货和销售环节价格产生了倒挂,这种情况正常吗?集采降价后,如何处理药店此前的高价库存?

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保研究院院长助理兼价格招采室主任蒋昌松表示,参加集采的药店,供应商有义务做退换货处理。没有参加集采的药店,供应商需要协商解决。国家联采办发布了公告,各地在落地集采的时候,配套措施里也有相应的要求,呼吁供应商积极配合药店,妥善处理合理的退换货诉求。

保障集采药品价格信息透明,主要有两条路径:

一是医保部门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各省都做了医保药品比价小程序,医保定点药店需要上传价格信息,消费者可随时线上比价。

二是市场化的途径,在京东、美团、叮当买药App上,各家药店的药品价格也是透明的、能看到的。

政府和市场的这些信息披露渠道,对药店售价有自发的监管作用。

集采价格是否具有强制约束力?

集采降价是一项惠民政策,这个中选价格对药企,对渠道商和药店是否具有强制的约束力?对于非医保定点药店的价格监管,应该由谁来负责?

蒋昌松介绍,对于参与集采的相关主体,约束力实际上是以集采的采购合同为主。需求方包含医疗机构与零售药店,供应方是中选的生产企业以及其关联的配送企业,对它们应该是有强制约束力的。

没有参加集采的药店,可能要通过医保的定点协议去做要求。比如同一种药品售价不能显著高于公立医疗机构,对医保患者和非医保患者不能搞阴阳价。

非医保定点的零售药店,虽然是自主定价,但并不意味着自由定价、随意定价。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明码标价、诚信销售、价格欺诈做一些管理。如果涉及价格欺诈,相关门店会受到非常严格的处置。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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