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动态 > 四川公布医保耗材目录,哪些可以纳入?怎么报销?
最新动态
四川公布医保耗材目录,哪些可以纳入?怎么报销?
2026-06-0512

日前,四川省医保局公布《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于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医保局表示,此次《医用耗材目录》内所列医用耗材均为经医疗器械主管部门注册和备案,获得上市资格。

《医用耗材目录》以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统一分类与代码“202507版”为基础,采用“准入法”制定,共纳入3605个医用耗材(按15位编码管理),按照耗材分类、医保通用名、材质、特征、支付类别等进行编排,覆盖了临床常用且具有明确临床价值的医用耗材。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目录内医用耗材不区分企业品牌,也不作为单独收费依据。

对于哪些医用耗材可以纳入医保支付?医保局表示,要满足三个条件:

1. 属于《四川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及后续相关价格文件明确规定的可单独收费耗材;

2. 在《医用耗材目录》范围内;

3. 用于疾病治疗,而非美容、健美、减肥、增高、非治疗性康复、非功能性整容等国家和省明确规定不予支付的情形。

简单理解:治病用的、价格文件允许单独收费的、医用耗材目录内有的,才能报销。

针对具体报销方式,医保局明确,《医用耗材目录》内的耗材统一按乙类管理。

个人先行自付:各市(州)可根据本地基金承受能力确定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并原则上在3年内逐步调整至不超过20%。

医保政策报销:扣除个人先行自付部分后,剩余费用按参保人员参保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比例予以报销。

高价耗材设支付上限:对价格或费用较高的医用耗材,各地可合理设定支付限额。

此外,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按中选价格作为支付标准;人工耳蜗按省医保局专项规定执行。

考虑到政策延续性,四川省医保局指出,对各地医保基金正在支付但未列入《医用耗材目录》的医用耗材,设置了6个月的报销过渡期(自2026年8月1日起计算)。过渡期满后,不再纳入医保支付。

各地医保部门不得自行制定或变相增加目录内医用耗材,不得调整支付类别。



来源:四川省医保局


 版权声明 


本公众号原创及转载文章、图片、视频等(包括),版权归原作/译者所有,如您对文章、图片、视频有权利要求,可留言或通过邮箱、电话与中国医药物资协会信息宣传部联系,我们将及时回复。原创文章除特别声明外,欢迎非商业转载,敬请注明出处。


图片


图片
“阅读原文” 查看文件全内容

点我访问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