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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双通道”药品分类管理调整,药店电子处方流转成硬性门槛
2026-06-2914
近日,江西省医保局发布《关于调整我省部分“双通道”药品分类管理结果及备案材料清单的通知》,部分“双通道”药品分类管理结果备案材料清单予以优化调整。
依据《办法》有关规定,对《11号文》中列明的7个“双通道”药品分类管理结果进行调整。其中,4个符合条件的创新药,实行政策倾斜,由“双通道”B类调整至“双通道”A类管理3个经药品生产企业自主申请退出“双通道”管理调为C类。本次调整后,江西省“双通道”药品共475个,其中,“双通道”A类药品322个、“双通道”B类药品153个。
江西省医保局提出,对A/B类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患者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同等享受“双通道”药品医保报销政策;C类药品:按乙类药品管理,加强使用监管,防范基金风险。
同时明确,鼓励“双通道”药品定点零售药店配备更多的“双通道”药品,对“双通道”药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其医保支付标准,保障“双通道”药品的质量和供应。同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均需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双通道”药品处方。
对调整“双通道”分类管理结果或备案材料清单的药品,自2026年6月17日起执行。

来源:江西省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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