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芜湖市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芜湖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2026—2028年)》。该《规划》于2026年4月正式落地实施,依托国家医保定点资源配置试点政策,通过优化医院、药店布局,精准调配医疗资源,稳定医保基金运行,让市民看病购药更加便捷实惠。
从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芜湖定点医药机构可满足群众基础就医购药需求,但存在布局不均、配比失衡、重规模、轻服务等问题,资源利用效率有待提升。2025年4月,芜湖入选全国医保定点资源配置试点城市,结合国家政策标准、人口分布、基金承载力及本地医疗供给现状,启动专项规划编制,补齐医保定点管理短板。
本次《规划》编制历时一年,流程严谨规范。2025年4月至10月,完成全域定点资源摸底调研与数据分析;随后依次开展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多轮审核完善。2026年4月10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4月22日正式发布施行。规划实施周期为2026年至2028年,遵循“稳总量、调存量、优增量、数字赋能”原则。力争到2028年底,建成适配城市发展、贴合群众就医需求、匹配基金承载能力的定点资源体系,实现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进出有序、服务高效。
《规划》对各类医保机构实行量化精准配置。住院机构按每千参保人员5.97张床位统筹,优化三级、二级、基层机构6:3:1床位结构,严控饱和区域新增资源,优先扩容紧缺专科,不再新增精神专科住院定点。门诊机构稳步扩充医保医师队伍,力争每千参保人员配备3.06名医保医师,依托社区网格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推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从严管控口腔门诊新增规模。定点药店实行城乡差异化布局,城区网格化全覆盖、镇村分级布设,精准配置慢特病、双通道等便民专项药店。
《规划》明确,医疗机构迁址、新设院区均按新增定点管理;重点民生项目、公共卫生机构等四类特殊主体不受数量限制,可依规纳入医保定点。政策设置过渡期至2026年6月30日,过渡期内合规机构可放宽准入,7月1日起全面严格执行新规标准。
本次《规划》创新实施精细化管理,对医院、门诊、药店采取差异化配置,杜绝“一刀切”;建立市域资源调剂机制,通过“减一增一”盘活闲置资源、补齐区域服务短板;结合基金运行、床位使用率实行动态管控,对低效区域暂停新增权限,完善定点机构准入退出和绩效考核机制。
针对定点零售药店,《规划》提出如下事项:
以最大化方便参保群众购药等药事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基于总量引导、合理布局、提高覆盖、市场竞争的原则,按照构建“15分钟医保服务圈”的要求,结合我市城乡二元化人口地理分布特征,规划定点零售药店的总量与空间布局。全市定点零售药店规划总量,结合全市参保人数变化趋势和上一年度全市单个定点药店平均服务覆盖参保人数进行配置,在规划期内实现定点药店服务参保人口覆盖率达到95%,支持将农村地区的药事服务机构纳入定点管理,支持规模化、连锁经营药店优先纳入配置范围。
1.普通定点药店实行城乡差异化配置。城市建成区以社区网格为单位,单个药店平均服务覆盖人数不低于基准值,新增定点药店空间布点须满足15分钟步行可达要求。农村地区结合资源现状,原则上每个镇中心区配置1-2家定点药店,人口密集镇可适当增加;每个行政村可通过村卫生室或全科诊所进行补点,为广大农村地区参保群众提供基本医保药事服务。
2.针对县市区部分网格区域定点零售药店资源供给不足的情况,允许该县市区在已超出规划总量的情况下,根据上一年度缩减数量进行“减一增一”配置,也可将上一年度全市其他县市区缩减数量的50%向供给不足的县市区进行配置,新增数量不得超过该区域供给不足数量。
3.专业定点药店实行分类精准配置。按照区域均衡原则,城市建成区每个街道、农村地区每个镇中心区,可设置1家门诊慢特病药店;每个县市区可设置1家门诊统筹药店;每个县市区可设置1家“双通道”药店,参保人口密度高的县市区可适当增设。
为保障《规划》落地,芜湖深化医保、卫健、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协同联动,推动医保资源规划与区域卫生规划深度衔接,常态化开展定点机构动态考核,落实优胜劣汰机制,依托数字化监测平台,通过三色预警及时排查、整改资源配置问题。
来源:芜湖市医保局、大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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