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印发《陕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监测指标(1.0版)》的通知,聚焦挂网采购、集中带量采购两大业务,对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日常挂网采购和价格行为实现动态监测。
此次共设置19项指标,按监测对象可分为医疗机构、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3类。
医疗机构监测指标。主要监测挂网采购中的药耗网采率、“红黄标”药品采购金额占比、药耗备案采购金额及数量占比、药耗补单采购金额占比、药品采购价格指数等5项指标;监测集中带量采购中的购销三方协议签订、中选产品执行进度、非中选产品采购量占比等3项指标。
生产企业监测指标。主要监测挂网采购中的药耗挂网价格风险、药品配送关系设置、药品议价需求等3项指标;监测集中带量采购中的集采药品价格风险、购销三方协议签订等2项指标。
配送企业监测指标。主要监测挂网采购中的药耗配送订单响应率、重点药品配送率、药耗配送率、医用耗材议价需求响应率等4项指标;监测集中带量采购中的购销三方协议签订、中选药耗产品配送率等2项指标。
《通知》明确,对执行进度滞后、配送率偏低等情况,及时向相关医疗机构、医药企业预警提醒,提示其加强内部管理。触发预警阈值时,招采子系统生成核实处理类工单,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后推送至相关医疗机构、医药企业核实。医保部门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视情况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督促整改或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来源:陕西省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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