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金将向管理规范、基金支出占比高、信用良好等符合条件的基层机构倾斜,有条件的地区还能进一步降低基层医保服务质保金比例。即时结算覆盖面稳步拓展,符合条件的基层机构应纳尽纳,月度结算时限进一步压缩至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目前全国跨省联网的定点医药机构约65.4万家,占全国定点医药机构的三分之二左右,其中包括大量的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满足异地参保群众直接结算需求。
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采取积极措施有力保障群众基层用药需求,在《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健全“三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联动机制和医共体内药品采购、配送、使用一体化管理机制,实现处方规范流转、用药需求精准匹配;加快推进“医保药品云平台”建设,更好满足群众和基层医疗机构急需药品的查询、配备需求;扩大集采政策覆盖面,扩大基层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采购、配备、使用范围。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用药目录管理政策,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牵头医院用药目录统一,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用药目录统一。同时,结合医师下沉服务和患者上下转诊需求,突出重点人群和疾病,坚持“药随病走”,有针对性增加基层药品配备,实现“同病同药同治”。
此外,《指导意见》明确加强门诊就医保障,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主要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支持基层对符合条件的慢病患者开具不超过12周的长期处方。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指导各地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深化三医协同联动,推动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加强县域医共体药品配备使用管理,更好增进群众健康福祉。
来源:国家医保局
版权声明
本公众号原创及转载文章、图片、视频等(包括),版权归原作/译者所有,如您对文章、图片、视频有权利要求,可留言或通过邮箱、电话与中国医药物资协会信息宣传部联系,我们将及时回复。原创文章除特别声明外,欢迎非商业转载,敬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