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联合印发《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2026—2028年)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江西省将充分发挥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平台作用,到2028年底基本建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体系。
强化合理用药管理方面,《实施方案》要求,设立药事与药物治疗管理组织,制定药事管理工作相关制度,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管理。规范医师和乡村医生处方行为,按照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合理用药原则开具处方。保障“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用药安全,规范慢性病患者长期处方开具标准。完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推进县域审方中心建设,发挥医联体药师在处方审核、处方点评等合理用药管理方面的作用,强化合理用药教育与培训,定期核查用药合理性,对不合理用药行为及时进行干预,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
2026年底前:全省中心乡镇卫生院(含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和实际开放30张以上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2027年底前:其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将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的村卫生室及中心村卫生室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2028年底前:所有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均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规范性显著提升,医疗质量明显改善。
来源:江西省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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