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措》鼓励社会力量规范参与医疗卫生服务。在区域医疗卫生规划实施和新增资源时,不设置歧视性门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承接基本公卫、传染病患者健康管理、预防接种等任务。
优化服务供给方面,《举措》提出,每个县办好一所县级中医医院,建成2个以上中医特色优势专科,1个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规范开展不少于40项中医适宜技术。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适宜技术。
支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功能整合,设立“一站式”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心。推动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健全社会心理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防治工作,不断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
优化产业创新生态方面,《举措》则强调,持续建设“十大楚药”区域公用品牌。鼓励运用新技术、新工艺等对已上市中药大品种进行创新改良和二次开发,推动中药创新药、古代经典名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与转化。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旅游、食品等产业深度融合,支持湖北道地药材申报纳入国家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目录,开发药食同源食品等。
来源:湖北省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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