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医药行动方案》,旨在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供给,提升群众看中医的可及性与获得感。
方案提出服务网络优化完善行动、服务能力提质增效行动、基层人才扩容培优行动、改革攻坚破壁赋能行动等7个具体行动、共25项重点任务。
方案支持一定比例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重点改善中医诊疗服务条件、加强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力争到2030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遍设立中医馆,30%以上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标准》。推动一定比例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规范设置中医阁。
完善县级中医医院中药房设置,合理配备中药专业技术人员,提高中药药事服务能力。鼓励具备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建设中药制剂室,研发具有当地特色的中药制剂。支持开展县域智慧共享中药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县域中药房、煎药室智能化建设提升。加强县域中药饮片规范化管理。加快提升县级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力争到2030年,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标率达到100%。持续推进智慧中医医院建设。探索推进医学人工智能辅助诊疗技术在基层中医药服务、名中医经验传承等场景的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配备中医药数字化、智能化终端设备。鼓励发展县域中医药健康产业,探索现代中药材种植、休闲旅游和田园社区融合的发展方式,推动构建中药材种植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鼓励中药材农业文化遗产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中医药研学、康养等新业态发展。鼓励中医药老字号企业等社会力量依托传统医药类非遗项目开发中医药特色产品。探索实施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对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在总额上适度倾斜。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对于符合门诊慢特病政策规定的中医诊疗费用,按门诊慢特病政策执行相应支付比例和年度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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