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2026-2028)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行动初期,河北省将优先针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内科、急诊等专业,开展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工作,逐步拓展至外科、儿科、妇科等专业。同时依托医联体建设,以医共体为单位或实行“以市带区、区社一体”模式,延伸至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实施方案提出了完善基层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开展基层医务人员质控培训、改善基层门诊医疗质量、提高急诊急救医疗质量等10项工作任务。
从制度建设到人才培训,从门诊到急诊,从诊疗到护理,从检验检查到合理用药,从院感防控到医保基金监管,实施方案不仅覆盖了基层医疗服务全流程的质量控制,也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了“操作指南”。
此次行动明确阶段性推进时间表,实行分步实施、梯次推进。2026年底,全省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实际开放30张以上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态化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2027年底,覆盖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8年底,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均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体系基本建立。
来源:河北新闻网、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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