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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回应: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药品采购与配送平台
2026-08-2522

日前,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059号建议的答复。

谈及国谈药直接纳入医疗机构采购目录,国家医保局表示,为使医保目录调整结果能够及时落地,国家医保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适应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持续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通过支持“双通道”供应、谈判药品直接挂网、督促医院应配尽配等加快创新药临床应用。目前,全国已有超29万家定点医药机构配备医保目录中的谈判药品,其中定点医疗机构超8万家。

在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药品采购与配送平台方面,国家医保局提到,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要以医保支付为基础,建立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一体化的省级招标采购平台。2022年,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提升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支持服务医药价格改革与管理的意见》(医保发[2022]1号),并制定了《关于医保发〔2022]1号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医保办函〔2022]14号),指导各地明确分工、协同配合,加快推进招采子系统核心功能落地应用,推进全国统一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份已实现招采子系统核心功能落地应用,各省医药集中采购信息系统均搭载于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持续督导各省推进招采子系统各功能模块的全面落地与规范应用,切实发挥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的支撑效能。



来源:国家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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