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医保局发布深圳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指南,明确了从深圳转出和转入深圳的具体条件、办理流程及时限,方便市民根据自身情况办理相关业务。办理前需遵循一个原则:转出地要停保,转入地要参保。
据了解,将深圳的职工医保关系转出去,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深圳已参加职工医保,并且有缴费到账记录;参保状态为深圳已停保;未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无未办结的深圳医保业务。
将异地的职工医保关系转入深圳,则需同时满足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并在深圳市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以及未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两项条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参保人已经办理职工医保退休手续,已停止缴费并享受深圳或异地的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便无法再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入手续。参保人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入后,其参加异地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与在深圳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
参保人可进入“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网办”中的“掌上办事”,登录后选择“参保管理”中的“医保关系转移”,根据个人情况点击“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入)”或“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出)”,按页面提示操作即可。此外,参保人还可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渠道申请办理。
办理过程分为三步:第一步,系统分别校验转入地和转出地是否符合办理条件;符合条件的,即时受理。第二步,成功受理后,转出地经办机构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出,生成并上传《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第三步,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同步至本地医保平台,完成转入手续。
需注意,个人账户余额省内和跨省转移有所区别。若为省内跨市转移,个人账户资金不划转、不提现,但可跨市使用;若为跨省转移,个人账户资金原则上随医保关系一起划转到转入地。如果遇到外省政策不接收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将余额划入本人银行账户。
特别提醒的是,在办理职工医保转移接续业务时,在转入、转出业务中仅申请一项即可,无需同时申请,提交成功后可通过“医保关系转移进度查询”查看办理进度。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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