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发布《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自2026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履职范围,零售药店的“六种行为”将成为基层监管重点:“两品一械”经营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广告行为、价格行为、计量行为、被投诉举报行为。
“这次《条例》明确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法定职责,意味着市场监管所正式成为法定行政执法机构,法定职责与执法权限得到进一步强化,基层监管执法有了明确的法规依据。”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药剂学教授陆洋表示,对于分布在城市、县城乡镇的广大零售药店而言,《条例》的落地也预示着基层监管从过去的柔性检查转向法定化、常态化执法,药店整体合规成本将进一步提高,以往部分药店依靠侥幸心理打监管擦边球的获利空间会被大幅压缩,同时,基层监管力量权责明晰之后,过去部分城乡药店监管责任边界模糊、执法主体不明确的问题将得到改善,药品经营领域基层监管缺位、监管力度不均衡的现象会有所缓解。
陆洋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监管机构重点锁定零售药店“六种行为”之后,整个行业的竞争格局将会发生改变。对于单体药店来说,合规投入、管理成本会明显上升,生存压力进一步加大,一部分管理薄弱、运营低效、长期靠不合规手段经营的门店,会因为难以满足合规要求而被迫关闭。反观连锁药店,依托总部标准化、统一化管理的体系优势,可以集中完成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合规管控,合规落地效率更高,行业扩张效率将进一步提升。同时行业会催生新的人才与产业需求,市场对于执业药师、合规管理员等专业岗位人才的需求会持续上涨;面向药店合规巡检、风险预警的相关AI软件、数字化管理工具,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陆洋建议,未来,不同类型药店结合自身情况补齐合规短板:单体药店应当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配齐专业人员,主动对标新规整改经营风险;连锁药店充分发挥总部管控优势,做好门店统一培训、统一巡检,把合规要求落实到每一家线下门店。同时,城乡零售药店要补齐自身专业短板,配齐专业药师,规范药品归类陈列,规范宣传物料,落实各项合规要求。
来源:中国政府网、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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