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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发布通知:这些中药饮片、集采药品信息变更
2024-09-1032

日前,天津市医保结算中心、市医保中心、市药采中心发布《关于落实中药饮片及京津冀“3+N”带量采购等医保信息变更工作的通知》,按照市医保局工作部署,完成了中药饮片带量采购后续工作,新增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采购中选产品供应包装供应清单相关工作。

此次变更范围,依据企业申请、信息采集、企业确认等情况,将有在津销售意愿、在现行三目系统中且本次进行了相关信息变更的药品品规进行维护。

《通知》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应做好新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药品的信息对接工作,做好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调整等信息维护工作。

本批次对接的中药饮片的医保支付标准均以克(g)为支付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应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支付标准及支付限定。严格按照医保目录编码申报上传相关药品,不得套用其他项目编码上传。




来源:天津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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