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四大方面提出52项具体措施。
《任务》强调:
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药学门诊、药物重整、用药教育、药学监护、药品拆零调剂等服务。
制定医保基金使用负面清单,组织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开展利用医保待遇开药倒卖骗保专项整治,开展医保药品、医用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试点工作。
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参与专科联盟等医联体建设,大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督促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医药广告和服务价格监管。
进一步理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职能职责,落地应用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开展同通用名、同厂牌、同剂型、同规格药品价格治理。推进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价格监测比较。
中医医疗机构可暂不实行DRG付费,实行DRG和DIP付费的地区,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优势病种的结算系数和分值。持续做好新增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工作。
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到本人近亲属和省内跨统筹地区使用。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优化电子处方流转,支持定点医药机构和定点“互联网”医院接入电子处方中心。
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监督实施示范建设,持续拓展云药道地品种GAP基地,推动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扩面增项,鼓励中药注射剂、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成药企业使用GAP基地药材,对标识GAP的中药注射剂、中药给予政策支持,有效延伸中药材产业链。引导中药工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积极争取更多云南特色药用植物纳入药食同源目录。聚焦云南道地药材,拓展应用场景,开发功能性食品和产品。
推进医保经办服务向单位、高校、医院、金融机构延伸,下沉至乡镇(街道)、村(社区)。扩大医保移动支付定点医药机构覆盖范围,推动构建医保药品“网订店取”或“网订店送”服务模式。
创新“旅游+”、“候鸟+”、“康养+”、“退休返乡”等引才模式,依托地理、旅游等资源优势,吸引省内外退休医疗卫生人才边执业、边康养。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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