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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调整25种重大疾病医保待遇,这些纳入慢特病管理
2024-06-1221

日前,贵州省医保局公开征求《关于调整规范城乡居民医保25种重大疾病保障待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6月7日—6月24日

此次调整范围包括:除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外,将城乡居民25种重大疾病中的其他病种全部规范进入普通门诊、慢特病门诊和普通住院保障制度,不再实施原有细分临床路径定限额保障的待遇标准。






将原城乡居民25种重大疾病中,涉及门诊保障的病种(苯丙酮尿症、终末期肾病、地中海贫血、肺癌、宫颈癌、甲亢、结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耐多药性肺结核、乳腺癌、食道癌、胃癌、血友病A、血友病B、直肠癌、I型糖尿病),纳入慢特病门诊保障范围。

从2024年10月1日起,不再新增居民重大疾病协议定点医疗机构。2025年1月1日起,居民重大疾病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取消。具备开展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按规范开展诊疗。

对于近两年已进入城乡居民25种重大疾病临床路径诊疗方案,其所患病种属于贵州省规定慢特病,但还未办理慢特病资格认定的参保人员,无需申请认定,进行批量数据迁移,直接登记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各统筹地区要及时发放慢特病证,特别是城乡居民终末期肾病(慢性肾脏病透析)患者,必须确保2025年1月1日前,将慢特病证全部发放到位。





来源:贵州省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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