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动态 > 辽宁发文:做好定点药店医保药品价格监测比较工作
最新动态
辽宁发文:做好定点药店医保药品价格监测比较工作
2024-12-19105

日前,辽宁省医保局发布公告,对《关于做好定点药店医保药品价格监测比较工作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公平竞争意见。

《通知》指出,各市医保部门要持续提升比价小程序中定点药店和医保药品数据量,提高定点药店药品价格等数据质量,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多选择。同时,促进药品价格市场调节,维护药品价格合理稳定。

辽宁省医保局设立定点药店医保药品量价比较指数(以下简称“量价比较指数”)管理指标,覆盖省内全部职工医保统筹定点药店,将定点药店医保药品价格与省医药采购平台相关价格进行比较,客观掌握定点药店的整体价格水平。

公式如下:

自2025年起,省医保局按年度确定量价比较指数监测值,作为价格监测警戒线;按季度计算各市定点药店量价比较指数监测值,供各市医保部门查询和使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对一个季度高于监测值的药店进行提醒,对两个季度高于监测值的药店进行约谈,对三个季度高于监测值的药店进行通报,引导定点药店医保药品整体价格趋于合理。

同时要求,各市医保部门要将量价比较指数有关要求纳入定点协议范围,定点药店需书面承诺遵守医疗保障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经提醒、约谈、通报,仍拒绝调整或调整后未符合要求的定点药店,根据协议约定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来源:辽宁省医保局


 版权声明 


本公众号原创及转载文章、图片、视频等(包括),版权归原作/译者所有,如您对文章、图片、视频有权利要求,可留言或通过邮箱、电话与中国医药物资协会信息宣传部联系,我们将及时回复。原创文章除特别声明外,欢迎非商业转载,敬请注明出处。



“阅读原文” 查看文件全内容


点我访问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