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印发《浙江省中药全链条追溯体系应用推广试点工作方案》,加快推进中药全链条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动中药饮片优质优价,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试点地区要开展区域内重点中药饮片信息追溯,加强中药饮片追溯信息应用与监管,各试点地区要制订相应的激励政策。《方案》要求,试点医疗机构要加强中药药事信息化建设,提升中药饮片的临床应用管理,构建中药饮片评价机制和责任追溯体系。到2025年底,各试点地区和单位纳入全链条追溯的中药饮片品种不少于20种,到2026年底达到50种,鼓励全省除试点地区外的各市、单位按照本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开展中药全链条追溯工作。
《方案》提出,相关中药材生产企业:
上传可追溯中药材信息数据。相关中药材生产企业应积极入驻浙江中药产业大脑,并根据《浙江省中药全链条追溯体系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将相关中药材生产追溯信息上传至浙江中药产业大脑,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防篡改和可追溯。
规范中药材种植和生产过程。相关中药材生产企业要以浙江中药产业大脑为依托,积极建立中药材质量管理体系和追溯体系,设置相应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工具,制定中药材生产的技术规程和中药材企业内控质量标准。鼓励按照中药材GAP要求实行“六统一”管理,实现中药材生产关键环节可追溯,打造出一批符合中药材GAP要求的药材生产企业和道地药材品牌。
《方案》强调,相关中药饮片生产及经营企业:
完善中药饮片可追溯信息数据。相关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要积极入驻浙江省中药全链条追溯服务平台,遵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保障生产、经营全链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防篡改和可追溯,已建成追溯体系的企业与浙江省中药全链条追溯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支持并鼓励试点地区以外的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主动入驻浙江省中药全链条追溯服务平台,并进行追溯信息的上传。
规范中药饮片生产、管理过程,建立质控综合评分信息。中药饮片生产及经营企业要不断完善中药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化追溯管理制度,优化设备配备,合理改造操作流程,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确保按时完成中药饮片追溯数据上传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中药材生产企业进行供应商审核,进一步规范中药材生产数据,保证可追溯饮片来源和质量;同时做好可追溯饮片的供应保障,确保临床供应平稳有序。严格按照《浙江省中药饮片质控评价体系》要求,开展基于全链条追溯的中药饮片分级自评,为中药饮片分级管理提供依据。
来源:浙江省卫健委、中国中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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